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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藥癮者家庭高風險孕產婦關懷計劃

本市服務之女性藥癮者有近8成在育齡階段,處於育齡階段之女性暴露於藥物風險下,除危害個人身體外,亦可能於懷孕期間影響胎兒健康與發育, 且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政府應積極採取一切適當之措施,完善孕婦產前及產後健康照顧工作、排除母親施用毒品行為,以保護母體及兒童不受毒品之危害。

故本市為預防藥癮對個案及兒童之危害,特建立支持性醫療補助方案且整合針對藥癮者家庭高風險孕產婦之服務,提供醫療補助並協助個案轉介及資源連結,以提高個案就醫意願,接受醫療社福資源之協助,繼而使其胎兒/新生兒受到良好照護。

補助及服務內容:

 

項目

補助標準及注意事項

補助對象

醫療補助方案

生產住院費用

核實支付掛號費、健保部分負擔,不含自費項目,不得與全民健保給付費用同時申請。

本市列管中之女性藥癮個案

生育調節費用

  1. 核實支付,每案最高2,000元,每 人以申請1次為限。
  2. 生育調節項目包含口服避孕藥、子宮內避孕器、子宮內投藥系統及皮下植入式避孕器等。

產前檢查門診費用

核實支付,含掛號費、健保部分負擔,不得與全民健保給付費用同時申請。

產後檢查門診費用

核實支付,含掛號費、健保部分負擔,不得與全民健保給付費用同時申請。

唐氏症篩檢(第一孕期11-13週)

核實支付,每次最高2,000元,每次孕期以申請1次為限,與國民健康科補助不重複申請。

唐氏症篩檢(第二孕期15-20週)

核實支付,每次最高2,000元,每次孕期以申請1次為限,與國民健康科補助不重複申請。

非侵入性胎兒染色體檢測(NIPT)

1.核實支付,每次最高15,000元,每次孕期以申請1次為限,與國民健康科補助不重複申請。

2.對象為年齡小於30歲之孕婦。

高層次超音波費用

核實支付,每次最高4,000元,每次孕期以申請1次為限。

中止妊娠

依優生保健需求所執行,核實支付,每案最高10,000元。

心理諮商

設籍或居住嘉義市民補助每年4次免費諮商。

關懷及轉介

通報或轉介

  1. 孕婦產前檢查補助(國民健康科)。
  2. 新生兒篩檢補助(國民健康科)。
  3. 脆弱家庭服務(社會處)。
  4. 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國民健康科)。
  5. 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費用辦法。
  6. 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醫政科)。
  7. 孕婦戒菸服務。

本市列管中之女性藥癮個案或藥癮個案之配偶